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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标准】物业管理员 职业编码 4-06-01-01

日期:2023-06-08

来源:融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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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zt-08

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 4-06-01-01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物业管理员
1.2 职业编码
4-06-01-01
1.3 职业定义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安排物业设施维修养护、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公共秩序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观察、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协调、经营、管理、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1.8.2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以机考方式为主,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15,且考评人员为 3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以上单数。
1.8.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120 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1.8.5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在配备监控设备及计算机的室内进行;综合评审在配备必要的多媒体设备的室内进行。


指导单位: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职业技能教育分会
主办单位:北京华文燕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交所新四板挂牌,代码:100287)
意见反馈:xzyzg2020@sina.com 监督电话:010-82755303
共建单位:河南众望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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